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管不住网络不良信息,就会有更多问题少年

点击次数:2019-08-21 17:31:24【打印】【关闭】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创新发展白皮书(2009-2019)》披露,过去10年,在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性侵类犯罪的受害人数占到一半以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创新发展白皮书(2009-2019)》披露,过去10年,在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性侵类犯罪的受害人数占到一半以上,其中校外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白皮书还显示,近七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未成年人不正常接触网络不良信息的问题,大量网络载体、电子游戏中的色情、暴力、赌博等不良内容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频发的校园欺凌恶性事件中,网络欺凌日益严重。


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始终是一个热门话题。未成年人的父母及社会各界一直担心不已、奔走呼吁;传媒学者也做了大量的实证调查分析,得出了一些数据和结论。很显然,一中院这个基于十年数据统计得出的结果更有说服力。更重要的,这不只是一个冷冰冰的数字,而是对应了一个个惨痛的案例。

未成年人正处于青春躁动期,有很强的求知欲望;而他们的心理特性又决定了鉴别力很弱、自控能力较差。同时,他们对于电脑、手机、平板等网络终端的使用能力和水平,甚至远超成年人。可怕的是,不仅网络空间大量不良信息对青少年完全开放,即便是针对未成年的人网络游戏以及漫画读物,其间也暗藏污垢。此类不良信息对他们的影响显而易见:视暴力为英雄气,当大哥大姐才有范儿,连赌博都不会不配在江湖混,色情网站都没看过觉得丢人,甚至把吸毒当成个性……白皮书显示,部分未成年犯罪人出于好奇、寻求刺激、崇拜模仿等心理通过网络实施犯罪,甚至出现网络雇凶杀人等恶性案件。网络模仿症如此触目惊心,该花大力气治治了。

事实上,国家层面的“护苗行动”一直在进行,扫黄打非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只是与网络不良信息的恶性发展速度相比,还需要加大保护力度。对此,法院方面提出建议,比如应制定网络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确立信息分级技术和过滤技术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作用;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信息内容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运营商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有害信息侵害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新媒体的管理部门职责,加强网络监管。的确,以法治的方式明确各方责任,才能把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伤害问题纳入法制轨道。

父母陪伴的不足、亲情互动的缺失,也是导致未成年人与网为伴、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的重要原因。一手抓网络不良信息源头治理,一手抓未成年人的陪伴和教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父母尽不到监护人的职责,与把孩子拱手让给网络有什么区别呢?

无法拒绝网络,但可以最大限度地屏蔽网络不良信息;不能让孩子生活在真空里,但可以设置一道道防火墙、隔离带。不能再让网络不良信息毁了孩子的现在,甚至毁掉他们的一生。 

浏览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