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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三举措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点击次数:2018-06-17 13:16:29【打印】【关闭】

 一是完善网络主体建库,推动网上亮照经营。对网络经营主体网站进行全面核查,认真开展数据核查比对,使用搜索引擎,对企业名称的关键字进行多重搜索,全面摸清辖区网站的

 一是完善网络主体建库,推动网上亮照经营。对网络经营主体网站进行全面核查,认真开展数据核查比对,使用搜索引擎,对企业名称的关键字进行多重搜索,全面摸清辖区网站的数量、规模、分布和类别等情况,确保网络经营主体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根据网络商品交易经营主体的变化,实行动态管理,重点监控,使动态数据始终与真实情况保持基本一致,为网络监管提供好的基础和平台。采取网络、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积极宣传推广红盾电子标识申领工作,引导企业主动申请电子标识提升企业竞争力,通过申领电子标识,明确网络经营主体的合法身份,实现“亮照亮标”,有效促进网络市场规范经营。

  二是抓住重点商品和网站,加强网络交易监管。依托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以辖区经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商品的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监管执法,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网上发现、追溯源头、落地查处。以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加强网上和实地检查频次,通过网上网下双线检查、经济户口信息比对、资质荣誉信息比对以及企业经营规模、状况等实际经营信息比对等方式,严格核实企业网站发布商品和服务等信息,重点查处利用网络虚假、虚假表示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案件3件。

  三是强化执法办案力度,严查网络违法行为。利用网监平台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现辖区的各类网络违法行为线索,切实规范网络交易秩序。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畅通高效的日常协作配合与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推动部门间监管资源、信息的沟通与共享,形成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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