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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262起!浙江“重拳”打击网络黑色产业犯罪

点击次数:2019-05-13 09:13:01【打印】【关闭】

5月10日上午,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净网2019”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新闻通报会。
网络黑色产业(简称“网络黑产”),是指借助互联网技术、网络媒介,为黑客

5月10日上午,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净网2019”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新闻通报会。
网络黑色产业(简称“网络黑产”),是指借助互联网技术、网络媒介,为黑客攻击、网络黄赌、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并从中非法牟利的犯罪产业。网络黑产的形成和发展,降低了犯罪门槛,提高了打击难度,是近年来网络犯罪活动肆意猖獗,传统犯罪网络化态势愈演愈烈,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和重大风险隐患。

为最大程度挤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在去年工作基础上,今年以来浙江省公安机关剑指犯罪源头,将打击整治网络黑产违法犯罪活动作为网上秩序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简称“净网”2019专项行动)。 
第一阶段的主攻方向,坚持以“以打开路、全链打击、打防并举”的工作思路,深入研究网络黑产当前形态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创新相应的打法和战法,全力打击整治网络黑产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整治网络乱象、净化网络空间。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清理网络黑产相关广告帖文1750条,关闭网络黑产交流、交易网站栏目(网上群组)8912个,处理因未落实网络安全措施的网站、网络服务提供商678家。破获从事网络账号恶意注册、非法第四方支付、网络营销推广、钓鱼网站搭建、木马程序制作、电话“黑卡”制售等各类网络黑产刑事案件26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47名,打击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据了解,全省网络黑产违法犯罪类型越来越多,正不断地渗透到互联网犯罪的各个环节。从类型上来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账号身份类黑产,这类黑产为违法犯罪提供各类虚假身份,通常包括在网上各类平台,冒用他人身份进行“实名”注册认证网络账号或者开卡激活手机卡、银行卡等。技术服务类黑产,主要通过软、硬件开发,提供恶意脚本编写、钓鱼网页搭建、网站渗透、网络代理、流量劫持等技术服务。资金结算类黑产,诸如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等,利用监管漏洞,为犯罪团伙提供隐蔽的资金流转、结算渠道。营销推广类黑产,主要利用各类网络资源,为网络黄赌平台、诈骗网站等进行广告投放和信息推送,增加网络流量。 
打击整治网络黑产违法犯罪活动初战告捷。接下去,浙江省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化“净网”行动,持续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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