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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消费实行网络实时监管

点击次数:2018-08-06 12:28:46【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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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如何规范管理?腾退的办公用房如何处置?“三公经费”如何监管……7月31日,记者获悉,我省首部规范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政府规章——《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8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加强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三方面着手,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保障水平。

  据了解,我省机关事务工作长期采用分散管理模式,在经费、资产、服务方面存在管理成本过高;部门职能交叉多,出现单位之间、部门之间苦乐不均、相互攀比、管办不分等问题。《办法》明确,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遵循集中统一、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和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进县级以上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和节约利用资源,以此提高工作效能、降低服务成本。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服务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合理建设和配置后勤服务设施,共享共用后勤服务资源,不得重复建设和配置。

  在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方面,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机关运行所需要的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保障服务的均等和统一。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应当纳入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实行网络实时监管。全面实行公务卡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范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

  为确保机关资产安全完整,《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政府各部门腾退的办公用房,应当移交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此外,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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